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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錄取辦法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1號)、《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0〕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齊魯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齊魯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齊魯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427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主管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學校地址:
章丘校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歷下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
齊魯師范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師范院校。歷史前身是創辦于1948年的華東大學教育學院。1949年,學校由山東益都(青州市)遷址至山東濟南,1960年,更名為山東教育學院。2010年,改制為齊魯師范學院,就此開啟了學校快速發展的新征程。
學校設歷下和章丘兩個校區,占地面積84.98萬平方米,校舍建筑總面積30.4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0.16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30余萬冊,有16個教學單位。現有專任教師702人,兼職碩士、博士研究生導師20余人,有山東省教學名師、山東省優秀教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省級以上人才稱號專家16人,另有多人獲得山東省“四有”教師和山東省先進教育工作者等榮譽。有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省級高校優秀科研創新(培育)團隊、優勢學科人才團隊、教學團隊、干事創業好團隊、教學名師工作室等7個。在校生15320人。
學校依托教師教育傳統優勢,確立了“地方性、師范性、應用型”的辦學定位,形成了“教師教育職前培養、職后培訓一體化”“文化育人”“服務地方”等辦學特色。2018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9年,作為全省首批打樣學校,順利通過了小學教育師范專業二級認證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齊魯師范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齊魯師范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齊魯師范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點設在齊魯師范學院章丘校區。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0〕1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報考資格獲得方式
應屆專科畢業生可通過高校推薦或考生自薦的方式獲得報考資格,并選擇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限一個)報考。
(一)高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經生源高校公示無異議后可以報考。
1.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的前4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參加省級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由學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生源高校負責審定。
(二)考生自薦。未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以向意向報考專升本招生高校進行自薦,通過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后可以獲得報考該校的資格。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文件已公布計劃專項用于錄取高校推薦考生。對參加專升本統一考試,達到同學校同專業錄取標準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0〕1號),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錄取。
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我校實行學費制收費,普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物價管理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生物科學5000元/學年,漢語言文學(師范類)4500元/學年,英語(師范類)4400元/學年,音樂學(師范類)8900元/學年,美術學(師范類)8800元/學年,體育教育(師范類)5000元/學年;電子信息工程、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最終以錄取通知書中《致新生一封信》為準。
第十八條 資助措施:學校出臺了《齊魯師范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校級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特殊困難補助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資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每年新生報到入學時,設立“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專升本學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專科畢業證書者,不得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若入學資格初步審核合格,予以注冊學籍。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若復查中發現存在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齊魯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二十條 頒發證書: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人才培養方案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齊魯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學校、學校內設學院以及教職工不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不在綜合素質測評、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弄虛作假,不利用不正當手段為不具備考試資格考生獲取考試資格,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
第二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
郵 編:250200
聯系電話:0531-66778290,66888289
監督電話:0531-66778366
E— mail:qlnuzhaoban@126.com
第二十五條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并備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齊魯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